为了规范现金及零余额账户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效率,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现金及零余额账户的操作和管理活动。
一、现金管理
1. 现金使用范围
- 现金主要用于小额支付、紧急支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 大额交易应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完成,以减少现金流通带来的风险。
2. 库存现金限额
- 各单位需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并定期检查库存情况。
- 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3. 现金收支管理
- 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指定账户,不得坐支或挪用。
- 支出现金时须经授权审批,记录详细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二、零余额账户管理
1. 账户开设
- 零余额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申请设立,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 开设账户时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 账户使用
- 零余额账户仅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划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每笔资金划转均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3. 账户监控
- 定期对零余额账户进行核对和审计,防止资金流失或被滥用。
-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监督检查
-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工作。
-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进一步加强现金及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