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内部的协作与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特制定本医联体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目的
通过定期召开医联体联席会议,搭建成员间交流平台,增进彼此了解,解决合作中的问题,推动医联体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会议组织
1. 医联体联席会议由医联体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并主持。
2. 成员单位需派代表参加,原则上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担任。
3. 每次会议前应确定会议主题,并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
三、会议频率
医联体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会议次数。
四、会议内容
1. 总结上一季度工作进展及成效;
2. 讨论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 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4. 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
五、会议记录
每次会议结束后,由牵头单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给所有参会单位存档备查。
六、其他规定
1. 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准备材料,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2. 对于未能出席的代表,可授权他人代为参加会议;
3. 会后需按照会议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并向牵头单位反馈执行情况。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医联体牵头单位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医联体联席会议制度的一些基本框架,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希望各成员单位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推进医联体建设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