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将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基层单位,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所有事项均需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动态管理原则。对受助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适时调整救助标准或终止救助资格。
三、目标任务
1.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3.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4. 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5. 强化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具体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由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范围内此项工作的实施;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具体执行机构,承担辖区内相关事务的具体管理和落实工作。
(二)完善配套制度
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条件、审核标准、审批流程等内容,确保每一项业务都有章可循。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专门的应用软件,实现从申请到审批全过程电子化操作,方便群众查询进度并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
(四)开展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会等活动,帮助一线工作者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及相关技能技巧。
五、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举措,预计可以达到以下几方面成效:
1. 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2. 减轻了基层负担,增强了基层服务能力;
3. 增强了公众满意度,树立了良好形象;
4. 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了社会进步与发展。
六、保障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改革成果持续发挥作用。同时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