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泰安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本规程旨在明确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总则
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基本原则
二、采购准备
2.1 采购需求编制
2.2 预算编制与审批
2.3 采购方式选择
2.4 招标文件编制
三、采购实施
3.1 公开招标
3.2 邀请招标
3.3 竞争性谈判
3.4 单一来源采购
3.5 询价采购
四、合同管理
4.1 合同签订
4.2 合同履行监督
4.3 合同变更与解除
4.4 合同争议处理
五、验收与结算
5.1 验收程序
5.2 结算流程
5.3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六、监督检查
6.1 内部监督
6.2 外部监督
6.3 违规处理
七、附则
7.1 解释权归属
7.2 生效日期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泰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通过上述规程的实施,泰安市政府期望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体系,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