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责任落实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标准及其运行机制,明确各层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条 公司将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公司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及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办公室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各分公司或项目部需根据自身规模设立相应级别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组长人选,并上报总公司备案审批。
第七条 鼓励基层班组建立兼职安全员制度,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一线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隐患。
第三章 岗位责任津贴制度
第八条 为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公司将实行岗位责任津贴制度。凡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均可申请领取相应额度的奖金。
第九条 责任津贴分为基础津贴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津贴按月发放给所有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而绩效奖励则依据季度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对于超额完成任务指标者给予额外表彰。
第十条 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由本人填写《安全生产贡献申报表》,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整理;最后由专家评审团评议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一条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现象以及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等情况。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警告谈话、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每年年底召开年度总结大会,对全年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公开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关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须经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修改。
第十六条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咨询反馈,以便不断完善优化方案内容。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显著改善当前存在的问题,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