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成立本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第二条 家委会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加强家园合作,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三条 家委会的工作应遵循自愿参与、平等互助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家委会由全体在园幼儿家长组成,每班推选一名代表参加家委会。
第五条 家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家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家委会下设秘书组、活动组、宣传组等职能小组,分别负责家委会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七条 家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2. 监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 协助幼儿园组织各类亲子活动;
4. 收集并反馈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家委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家委会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2. 对家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方针和发展规划。
第四章 活动与交流
第九条 家委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规划后续活动。
第十条 鼓励家委会成员积极参与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十一条 家委会通过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保持日常联系,及时分享信息和经验。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家委会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将对家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第十四条 家委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第十六条 如需修改本章程,须经家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以上即为本幼儿园家委会章程,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积极支持家委会的工作,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
(注:本文内容为虚构示例,仅用于说明目的,不构成实际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