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团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流程,确保团费能够合理、有效地用于服务青年群体及团组织活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团费收缴范围与标准
1. 凡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都应当按时交纳团费。
2. 团员每月应缴纳的团费标准为:学生团员每月0.2元,其他团员每月1元。对于经济困难的团员,经所在团支部批准后可减免团费。
二、团费收缴程序
1. 团费由各基层团支部负责收取,并于每季度末将所收团费上交至上级团委。
2. 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支部上交的团费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并出具正式收据。
3. 上级团委应定期对下级团支部的团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团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三、团费使用原则
1. 团费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
2. 团费主要用于支持团的活动开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资助贫困学生等公益事业。
3. 团费的使用需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团委备案。
四、团费使用监督
1. 各级团委应建立健全团费收支台账制度,定期公布团费使用情况,接受团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上级团委应对下级团委的团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团费收缴和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团费收缴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央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团费收缴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希望广大团员能够积极响应,共同维护好团组织的资金安全,推动共青团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