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为规范金融机构内部对各类银行账户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运营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变更、注销及相关操作的部门和人员。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及相关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各类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等。所有账户的设立、使用、变更及销户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账户开立管理
1. 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并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申请。
2. 开立账户前需填写《银行账户开立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3. 严禁个人名义或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账户,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账户使用规范
1. 各类账户应严格按照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非业务相关支出。
2. 账户资金往来应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合规。
3. 涉及大额资金支付时,须经授权审批后方可执行,防止资金风险。
四、账户信息变更
如遇账户信息(如开户名称、账号、预留印鉴等)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提交变更申请,并同步更新内部管理系统。变更过程中需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并留存相关凭证。
五、账户销户与冻结
1. 对于不再使用的账户,应按规定程序办理销户手续,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或安全隐患。
2. 如因监管要求或内部审计需要,可对特定账户进行冻结处理,冻结期间应暂停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
六、监督与责任
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和核查,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责。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有序、合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