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用电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用电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使用规范。
2. 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均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3.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用电管理。
二、组织与职责
1. 学校成立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用电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和指导,建立用电安全台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用电设备管理
1.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2.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电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前须进行检查,确保线路无破损、插头无松动。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毯、电暖器等)。
四、用电操作规范
1. 师生在使用电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2. 实验室、计算机房等特殊场所的用电操作,必须由专业教师或技术人员指导,严禁学生私自操作。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防止长时间通电造成安全隐患。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用电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配电箱、线路、插座、开关等关键部位。
2. 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应立即整改;若无法立即解决,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向上级报告。
3. 每月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用电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六、应急处理与培训教育
1. 学校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用电事故的能力。
2. 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 所有新入职教职工和新生入学时,均需接受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或入校。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