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事厅文件】皖人发〔2025〕12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提升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编制管理
各级单位要严格执行编制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超编进人或变相增加编制。凡涉及人员调整、岗位变动等事项,须提前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确保人员配置与编制计划相匹配。
二、规范人员招录与聘用程序
各单位在招聘、选调、引进人才时,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招聘工作。严禁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确保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三、强化干部考核与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实绩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四、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定期核查,防止信息缺失或错误。
五、推进人事信息化建设
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人事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实现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人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人事厅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