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报表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在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申报时,用人单位需要准确填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这一数据是计算应缴残保金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企业应缴纳金额。因此,正确理解并计算该指标至关重要。
一、什么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在上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总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非工资性支出如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
二、如何计算该工资总额?
计算公式:
>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上年各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之和
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统计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临时工、合同制员工等,不包括退休人员、离岗人员等。
2. 统计各月工资总额:按月汇总每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 加总全年工资总额:将12个月的工资总额相加,得出上年全年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三、注意事项
- 工资总额应为税前金额,即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的原始工资。
- 跨年度发放的工资,应计入实际发放年度。
- 劳务派遣人员:若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则计入;若由派遣公司支付,不计入。
- 离职或调岗人员:只要在当年有工资发放记录,就应计入统计。
四、示例表格(单位:元)
月份 | 在职职工人数 | 人均工资 | 工资总额 |
1月 | 50 | 8000 | 400,000 |
2月 | 50 | 8200 | 410,000 |
3月 | 50 | 8300 | 415,000 |
4月 | 50 | 8500 | 425,000 |
5月 | 50 | 8600 | 430,000 |
6月 | 50 | 8700 | 435,000 |
7月 | 50 | 8800 | 440,000 |
8月 | 50 | 8900 | 445,000 |
9月 | 50 | 9000 | 450,000 |
10月 | 50 | 9100 | 455,000 |
11月 | 50 | 9200 | 460,000 |
12月 | 50 | 9300 | 465,000 |
合计 | 600人 | — | 5,330,000 |
五、总结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关键在于准确统计全年的工资支出,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企业在申报残保金时,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核算,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补缴或处罚。同时,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工资台账制度,便于日常管理和年度申报。
通过以上方法和表格形式的展示,可以帮助企业更清晰地了解工资总额的构成与计算方式,提高残保金申报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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