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为优化税收结构、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于2019年4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该通知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相关抵扣政策及适用范围。以下是对该公告的核心内容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呈现。
一、主要
1. 税率调整
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同时保留了6%的税率,适用于部分现代服务业。
2. 留抵退税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允许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旨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3.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收购或销售环节的进项税抵扣方式进一步简化,提高了企业的税务处理灵活性。
4. 加计抵减政策
部分行业如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等,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5. 出口退税率调整
出口退税率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税率结构,保持外贸竞争力。
二、核心政策对比表
项目 | 原政策(2018年前) | 新政策(2019年4月1日后) |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 | 16%、10%、6% | 13%、9%、6% |
增量留抵退税 | 不适用 | 符合条件可申请退还 |
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 按收购金额×扣除率 | 可选择按收购金额×扣除率或按销售额×扣除率 |
加计抵减政策 | 无 | 部分行业可按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 |
出口退税率 | 原有税率 | 根据新税率调整,保持一致 |
三、政策影响分析
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提升市场活力,尤其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农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要求企业在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方面更加规范,以充分利用政策红利。
总体来看,此次增值税改革是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优化税制结构,为企业营造更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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