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经验优势,同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退休返聘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因工作需要而聘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继续工作的员工。
一、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被公司聘用的人员。
2. 岗位需求:主要针对技术性强、经验丰富的岗位,如顾问、专家等,需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批流程。
二、聘用程序
1. 申请流程:
- 部门提出用人需求并提交详细说明;
- 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材料;
-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及健康证明;
- 双方协商确定工作职责、薪酬待遇等事项。
2. 签订协议:
- 签订《退休返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报酬标准、保险福利等条款。
三、工作安排
1. 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任务分配:返聘人员需服从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指定任务。
3. 培训支持:为保证服务质量,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对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1. 工资发放: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薪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社会保险:鉴于返聘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司将不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但可酌情提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3. 其他福利:视具体情况给予交通补贴、通讯补助等额外福利。
五、考核机制
1. 定期评估: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牵头实施。
2.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续约与否以及薪酬调整。
六、退出机制
1. 自然终止: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2. 单方解除: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3. 特殊情况: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无法胜任工作的行为,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将适时修订本规定。
通过上述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我们希望能够在合理利用退休人才资源的同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